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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发现的生活的趣事,旅行发现的生活的趣事作文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旅行发现的生活趣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旅行发现的生活的趣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你见过或遭遇过的最荒唐的事是什么?
  2. 《骑鹅旅行记》中的小男孩变小后,生活中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你见过或遭遇过的最荒唐的事是什么

邻居老头娶了他儿媳妇。

老头和儿子在一个单位上班。儿子娶了个媳妇没有正式工作,自己开门市营生。儿子婚后生了一儿一女,生活在别人看来很美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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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天有不测风云,儿子30岁那年公路上出***死了。媳妇也就30来岁吧。外人都说过不了两年儿媳妇就得改嫁,毕竟人家才而立之年,虽然有两个孩子,但是让人家守寡到老有点不现实。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两年后公公居然跟婆婆办理了离婚手续,公公和儿媳妇领证结婚了。据公公说是为了孙子孙女考虑,把儿媳妇留在自己家继续生活。

唉,别扯好听的了,这样***了呀!你俩是幸福了,九泉之下的儿子呢?老婆婆呢,她的被伤害得有多深?孙子孙女长大了会怎么看待你这个爷爷?造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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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昧?(清.曹雪芹)

话说大千世界,可谓千奇百怪,荒唐人做荒唐事,怪事时时有,只是不知道,若让你知道,吓你一大跳。有些事荒唐得离谱,让人啼笑皆非,长叹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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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一个真实的荒唐故事,上世纪九十年代初,邻村一户人家,男人经常在外面做泥水工,家里就老婆和一个女儿,老婆四十多岁,徐娘半老,风韵犹存。女儿是个马大哈,头脑简单,管吃不想事,到了谈婚论嫁年龄,那时农村流行说媒相亲,于是有媒婆两边穿梭,某日带了一个小伙子上门。小伙长得周周正正,乖巧伶俐,可是生理有个毛病:″恋母癖″,于是奇葩的荒唐事发生,小伙相中了女孩的母亲,也就是未来的丈母娘,对女孩并不感冒,为了达到目的,就虚与委蛇答应了这门婚事,过后三天两头跑来女孩家。俗话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欢喜″,小伙嘴巴又甜,而且有预谋在先,时间一久,慢慢地就和丈母娘闹出了绯闻,邻居们都在背后指指点点,可怜男人一个人在外面蒙在鼓里。这种荒唐事其实已经超出了荒唐的底线,为人所不齿,无异禽畜。

人在做,天在看,举头三尺有神明。做人还是老老实实,别做那些荒唐糊涂之事,害人害己。人要脸,树要皮,不蒸(争)馒头蒸(争)口气,如若一时荒唐,必会终身悔恨,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回答完毕,谢谢邀请!


这是发生在我自己身上的荒唐事,每次想起这件事,我都会懊悔不已。

那是我十八岁的时候,正值年轻气盛。一次我在家门口修围墙。半途累得不行,就放下铁锹回家里休息了一会。当我再次出来时,发现刚才用的铁锹不翼而飞了。

我环顾四周,发现我家的不远处有一个女孩子再玩泥巴。

那是我家附近伶倨家的孩子,七八岁的样子。脏兮兮的。

我过去厉声问她:你见我家的铁锹了吗?

女孩子见我凶神恶煞似的,怯怯低着头不敢吭声。

我更来气了,就大声地怒吼道:

这一片沒有别的人,只有你在这玩。你肯定知道铁锹在什么地方,说!

见我一直吼,小女孩吓得不敢抬头。

见她不说话,又不申辯。我更相信是她拿了我的铁锹。我索性不再理她,独自气冲冲的到她家院子里找了一遍。可是连铁锹的影子都没看到。

我遭遇过的最荒唐的事?

认识一个女的,一个地方的,不知道算不算青梅竹马,但是一起长大模模糊糊对她有好感,觉得她很漂亮,人也好,本来她比我高一级,但是后来她留了一级,我两就同级了,然后天天一起上学,小学六年,初中三年,高中虽然不在一个学校,但是仍一起坐车去学校,她在我心里一直是美好的,不是没有想过她做我的女朋友,但是一直感觉没有一个好时机,后来上大学,期间联系一直没有断过,她过生日了,没有生活费了,想要人送花,旅游等等,都会找我,我也喜欢她找我,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对我显得很亲密和依赖,没有什么顾忌,只是每每要向她表白的时候感觉她又走远了,直到后来,她有个闺蜜开玩笑似的告诉我她有很多男朋友,我之后留意打探......(此处省略一万字)

真的是把我世界观都颠覆了,我心里的美好会为了一个包就和别人去开房,倒贴富二代,当第三者,更恐怖的是这种事高中的时候就开始了,我不知道我了解的是不是全是真的或者有夸张的,但是她身边的人大多知道她 的事,就我还还傻兮兮的,她还和她的闺蜜谈起过我,而她对于我的评价就是“对她还不错但是人傻钱不多”,原来我只是她众多备胎中的一个,我还认识了一哥们,他一边哭着一边告诉我他恨她,永远也不会原谅她诸如此类,“我还不是最惨的”,我常常这样劝慰自己。

之后再见到她我也没提这事,然后故意躲着有她,她看我眼神不对可能也是发现了什么吧也就没来找我了,再后来我删了她所有联系方式。每次想起她都感觉像是做了一场梦,毛骨悚然的噩梦。

放***回村第一天,刚进门端起饭碗,就听见村口小石桥旁的李婶在骂娘。

“妈,李婶在骂谁呢?”我奇怪的问。

“别管她,谁知道她发什么神经。”我妈回道。

“她这个人就是这样。家里猪病了,都要赖到别人头上。”我爸插话道。

“猪病了?”我问。

李婶和杨叔以前都是食品站的职工。

食品站关门散伙之后,两口子弄起了副业。

加工大米、生产挂面、养猪、种菜……,啥赚钱做啥,日子过的红红火火。

村里有很多人眼红,加上李婶小气吝啬,没少被人背后骂。

李婶家一年养三季猪,每次养二十多只。

《骑鹅旅行记》中的小男孩变小后,生活中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

这是惟一一部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儿童小说,也是瑞典女作家拉格洛芙最有名的作品,更是一部著名的教育性优秀儿童文学作品。作为一部畅销百年的宏篇巨制,本书将北欧美丽的自然风物与人心灵的陶冶巧妙地熔于一炉,成为了童话史上一部难以逾越的罕世经典。

讲的是小男孩尼尔斯玩皮透顶,特别喜欢虐待小动物,结果被小狐仙变成像大拇指般大小。尼尔斯为了逃避动物们的追逐,爬到了家鹅的身上。没想到家鹅神奇地飞上天,和大雁们一起旅行。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而又危险的骑鹅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朋友,也碰到过好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受到了锻炼,最后尼尔斯回到了家中,恢复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我小学六年级时读过的一本书,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创作的童话作品,作者拉格罗夫是瑞典第一位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也是世界第一位获得此殊荣的女作家,因为拉格罗夫做出的杰出的文学贡献,1914年她被选为瑞典***学会会员。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主人公尼尔斯原先是一位不爱学习,看到书本就犯困,喜欢捉弄小动物,搞恶作剧的熊孩子。

  有一天,尼尔斯捉弄了一只住在村庄里的小精灵,小精灵为了惩罚尼尔斯,将尼尔斯变成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在尼尔斯不明白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了阻止家鹅马丁跟随野鹅飞走,尼尔斯骑在了马丁的脖子上,一起飞上了天空。

  变成小人的尼尔斯获得了一项特殊的能力,能够听懂动物的话语。在野鹅飞往自己向往已久的拉普兰的过程中,尼尔斯发挥人的聪明机智和狡猾的狐狸做斗争,不畏艰辛和困难智斗乌鸦山的盗贼。

  尼尔斯和野鹅群在途中一起主持正义,扶危济困,在飞往拉普兰的路上结交了众多的动物好朋友。

  正是途中这些经历让尼尔斯从一个顽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具有正义感又勇敢善良的小英雄。

  尼尔斯的故事让人想到现实生活中的熊孩子,熊孩子之所以是熊孩子,缺乏的正是生活中真实的血泪的教训。如果家长不能教育好自己的熊孩子,早晚有一天会有这个社会上的人帮你教育熊孩子。


有一天,尼尔斯冒犯了一个小精灵,小精灵一气之下把他变成了一个小人。这时,一群大雁飞过,家里的雄鹅受到了大雁的呼唤,想跟它们一起飞行,尼尔斯跳上雄鹅背想要留住它,可他反而被带上蓝天,从此开始了他的充满艰辛而又危险的旅行。

在这次旅途中,尼尔斯和大雁们一起飞过了整个国家,经历了水灾、森林大火,拯救了被狐狸叼走的大雁,领略了祖国的大好河山,最重要的是通过这次旅行,尼尔斯改变了自己的坏习惯,变成了一个热心帮助别人的人。最后,尼尔斯回到了故乡,得到了小精灵的谅解,又回复了自己原来的样子,和家人团聚了

如果一个人真的变小了,小到可以骑着鹅跑,那么这个人肯定有不凡的经历。被你这么一问,我突然又想在打英雄联盟死亡的时候看一看这本书。

我觉得作者想法很烂漫,他们给了我一个充满奇幻的童年

尼尔斯本是一个十四岁左右的少年,他调皮、贪玩、任性、懒惰,不爱学习,对待动物和人十分凶狠,因为对小精灵不恭敬、出尔反尔,受到了惩罚,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只有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

旅行路上的尼尔斯,跟着鹅群看到了许多美丽迷人的瑞典自然风光那些巍巍高山、茫茫大河、黑黑森林、或贫瘠或富饶的土地、或雄伟或壮观的城镇,都让尼尔斯惊奇不已,在这一条前行的路上,他收获了友情和爱。然而,也有孤独、无助、饥饿、寒冷甚至死亡的一次又一次威胁;

终于,他变回原来的模样,回到了父母身边,他仿佛一下子长大了,懂事了。变成一个好孩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旅行发现的生活的趣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旅行发现的生活的趣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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